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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胡东林副检察长一行到乐清检察调研指导工作
调研指导
11月1日上午,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一行到乐清市检察院调研案管工作,温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海霞、案管办主任梁力生等人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乐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勇介绍了该院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并着重汇报了案件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孔强对案管工作进行补充汇报。
贾宇检察长
胡东林副检察长非常肯定乐清检察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特别对案件管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指出乐清检察案管工作定位准确,工作扎实,把好流程监控“四关”,突出质量评查“四性”,初步完成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化建设,成效显著,值得肯定。同时,他也指出全省案管工作起步晚,工作空间还很大。
对下一步推进案管工作,胡东林副检察长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提高定位,让案管工作成为新司法体制运行的重要支撑点。
案管工作是司法责任制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中检察权运行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要在司法体制改革总体布局中规划案管的定位,院党组要重视案管工作,要借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机制改革之机,加强案管工作。
二、探索创新,让案管工作与其他工作融合共赢。
大力推进案管工作创新,利用业务数据分析功能,探索与检察官考评等其他工作的融合匹配,不仅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检察监督,还能在规范司法行为、服务领导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发挥优势,为全省案管工作积累更多的乐清经验。
要发挥乐清检察案管工作的长处,在统一管理案件、统一业务信息化应用、统一业务考评,在构建监督与办案双责共负机制等方面多做探索和实践,形成在全省可推广可复制的乐清经验。
摄影丨叶哨
编辑丨郑佩娜